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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西螺果菜市場電動蔬果運輸車補助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環境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 條
本辦法補助期間規定如下:
一、電動蔬果運輸車營運商營運設備補助,自本辦法發布日起至中華民國一百一十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二、電動蔬果運輸車使用者購車或改裝補助,自本辦法發布日起至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三、電動蔬果運輸車使用者電池租金補助,自本辦法發布日起至中華民國一百一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四、因空氣污染防制基金預算不足時,得停止補助。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