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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實驗動物倫理委員會設置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 條
本委員會置召集人一人,綜理會務,由本會主任委員就委員中指定聘兼之
;執行秘書一人及工作人員一人,就本會人員派兼之,均承召集人之命,
處理本委員會日常業務。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