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11/24 01:56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農業再生資源再生利用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畜牧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 條
農業再生資源之項目如下:
一、中央農業主管機關依本法第十五條第三項公告為得再生利用之再生資源項目者。
二、中央農業主管機關依本法第十五條第五項核准為得再生利用之再生資源項目者。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