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11/23 21:26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罕見疾病醫療照護費用補助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國民健康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 條
前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七款之費用,應由醫事服務機構於事前報中央主管機關審查通過,始得於事實發生後申請補助。但情況危急者,得於事實發生後十四日內報中央主管機關審查。
法條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