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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交通部公路局暫行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交通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 條
本局置總工程司一人,承局長之命,掌理重大工程之策劃,重大工程計畫
之審定,工程標準圖、重要工程設計圖、規範手冊之鑑定、年度工程施政
計畫之審議,工程技術之研究,工程技術性簽辦案件之核定事項。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