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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交通部基隆港務局棧埠管理處暫行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交通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 條
本處置秘書一人、課長四人、正工程司一人、副工程司七人、專員一人、
並置總務室主任、股長、幫工程司、勞工安全管理師、勞工衛生管理師、
工務員、稽查、勞工安全管理員、勞工衛生管理員、課員、倉庫管理員、
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 (兼任) 、辦事員、倉庫副管理員、監工員、書記、
領班、業務工、技術工等各若干人,其員額另以暫行編制表定之。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