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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8/15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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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校長不適任事實調查處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 條
主管機關接獲檢舉或知悉校長疑似涉及第二條第一項第五款、第二項非性別事件、前條第一項第三款、第二項非性別事件規定情形,應先行保全與事件有關之證據、資料,以利調查進行。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