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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教育部體育署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組織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 條
本署設下列組、室:
一、運動產業及企劃組,分三科辦事。
二、學校體育組,分三科辦事。
三、全民運動組,分三科辦事。
四、競技運動組,分三科辦事。
五、國際及兩岸運動組,分二科辦事。
六、運動設施組,分三科辦事。
七、秘書室,分二科辦事。
八、人事室。
九、政風室。
十、主計室。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