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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國立國父紀念館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文化部 > 組織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 條
綜合發展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館務創新發展計畫之研訂。
二、中長程計畫、先期作業與重要會議決議事項之追蹤、管制、考核及評估。
三、綜合性法規之研擬、訂修與資料之蒐集、彙整、建置、出版及推動。
四、安全維護、工友(含技工、駕駛)及駐警隊之管理。
五、文書、檔案、印信、出納、庶務、採購、財產管理。
六、不屬其他各組、室事項。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