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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液化石油氣零售業安全技術人員訓練專業機構申請登錄收費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消防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 條
申請換發登錄證書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免繳納證書費:
一、因中央主管機關變更登錄證書格式。
二、行政區域調整或門牌改編,致機構地址變更。
三、因法律變更或公務需要。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