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11/23 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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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國土計畫使用許可公開展覽與公聽會及陳述意見處理辦法
生效狀態: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最後生效日期:未定
施行日期,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國土管理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 條
任何人民或團體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及公聽會,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主管機關提出意見。
前項書面格式,如附表一及附表二。
圖表附件:
附表一:國土計畫使用許可公開展覽期間人民或團體陳述意見書.ODT
附表二:國土計畫使用許可公聽會人民或團體陳述意見書.ODT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