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09/27 17:26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不動產經紀業或經紀人員獎勵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 條
經紀業有本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一項所定得予以獎勵之情事者,由其所屬經紀業商業同業公會檢附申請書、相關證明文件及資料,報請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審定後獎勵;特別優異者,該管主管機關得報請中央主管機關獎勵之。
前項申請書格式,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圖表附件:
不動產經紀業獎勵事蹟申請書.PDF
不動產經紀業獎勵事蹟申請書.DOC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