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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義務役軍人傷亡慰問金及安養津貼發給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役政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 條
傷亡慰問金及安養津貼發給金額,依義務役軍人死亡及身心障礙慰問金發給基準表(如附表一)、身心障礙人員三節慰問金及安養津貼發給基準表(如附表二)辦理。
圖表附件:
附表一:義務役軍人死亡及身心障礙慰問金發給基準表.PDF
附表二:身心障礙人員三節慰問金及安養津貼發給基準表.PDF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