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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內政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內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 條
本分署設下列課、室、隊:
一、區域發展課。
二、海岸復育課。
三、城鄉規劃課。
四、更新開發課。
五、資訊管理課。
六、秘書室。
七、人事室。
八、會計室。
九、政風室。
十、北區規劃隊。
十一、中區規劃隊。
十二、南區規劃隊。
十三、東區規劃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