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12/03 06:43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廢
事務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96 條
各機關得洽經有關商號訂立契約,對本機關員工予以折扣優待或提供特別
服務。
與本機關有特約購物或服務關係之商號,其優待或服務項目得分類編印特
約福利手冊,分送員工參考,並為憑證之用。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