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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9 條
製造冷凍貯存及販賣之真空包裝即食食品,其貯存、運輸及販賣過程,均應於攝氏零下十八度下進行。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