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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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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公路修建養護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公路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9 條
公路如因災害阻斷交通者,養護單位應採取管制措施;未阻斷交通者,應 在受災或受阻路段設置警告標識。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