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11/22 00:19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條例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交通通用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9 條
民間機構依第六條第三款規定依法申請自行規劃參與交通建設,應擬具土地使用計畫、興建營運計畫、財務計畫及其他法規規定文件,報經主管機關審核通過後,並按規定時間依主管機關核定之土地使用計畫,經自行或政府協助取得土地所有權或使用權後,始得依法興建、營運。
法條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