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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5/23 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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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採購履約爭議調解暨收費規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8 條
調解成立時,調解費、鑑定費及其他必要費用之數額及負擔,應記明於調
解成立書。
調解事件不成立時,調解費、鑑定費及其他必要費用由已繳費之當事人負
擔。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