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7/17 11:38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公營事業機關材料管理規則實施準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主計處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7 條
一次採購之材料,其總值在稽察一定金額以上者,均以採招標方式辦理為
原則,招標時,應在當地報紙廣告二日以上,及在本機關門首張貼公告五
日以上,並通知審計機關派員監視,但須有三家以上之廠商投標,方得開
標。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