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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就業保險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勞動保險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7 條
勞工違反本法規定不參加就業保險及辦理就業保險手續者,處新臺幣一千五百元以上七千五百元以下罰鍰。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