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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11/22 0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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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教育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7 條
補習班學生學業成績之考查,分日常考查、臨時測驗及結業試驗三種。日
常考查包括實習、口頭問答及平時作業、實驗等。臨時測驗每月每科至少
舉行一次,結業試驗於補習期滿時就全部補習課程試驗之。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