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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推動促參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6 條
本法第十條第一項所定建設及財務計畫,主辦機關應於完成可行性評估報告後,報請行政院核定或由各該地方政府自行核定。
前項建設計畫,指本法第八條第二項所定興建之相關計畫,並應記載下列事項:
一、公共建設計畫目的及需求。
二、技術可行性評估結果。
第一項財務計畫,應記載下列事項:
一、財務可行性評估結果。
二、機關負擔經費及分年應編列預算金額。
三、預算來源規劃。
四、計畫效益。
法條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