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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事務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53 條
各機關於例假或休假日,因業務需要必須工友加班者,經徵得工友同意後
,於該週期內調整例假或將休假日採輪休、補休或依休假日工作工資給付
有關規定辦理。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