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11/22 09:59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長期照顧特約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長期照顧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5 條
地方主管機關對於已完成支付案件,應於特約期間就特約服務單位提供服務、申報服務費用及其他事項之辦理情形,至少辦理一次審查。
前項辦理方式,得就特約服務單位之長照給付對象採抽樣方式進行審查,且抽樣比率不得低於當年度總申報之長照給付對象數百分之十。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