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11/22 11:25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物理治療師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醫事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4 條
物理治療師、物理治療生將其證照租借他人使用者,廢止其物理治療師或物理治療生證書;其涉及刑事責任者,並應移送該管檢察機關依法辦理。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