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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第二類電信事業管理規則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通訊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4 條
本規則九十四年十一月十五日修正施行前已取得網路電話服務許可執照者,於本規則修正施行後,由主管機關免費逕為換發非E.164用戶號碼網路電話服務許可執照。
依前項規定換發之許可執照,以其原執照之有效期間為其有效期間。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