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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兵役法施行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兵役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4 條
依兵役法第四條規定應免役者,役齡男子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兵役業務專責機關或單位核定。
法條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