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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民事訴訟法
EN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民事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35 條
受訴法院、受命法官或受託法官得命鑑定人具鑑定書陳述意見。
前項情形,依前條規定具結之結文,得附於鑑定書提出。
鑑定書須說明者,得命鑑定人到場說明。
法條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