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11/22 05:13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調查處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3 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定委員會、審查小組,教評會、性平會、校事會議,及各調查小組處理本辦法之案件,關於委員之迴避,準用行政程序法第三十二條及第三十三條規定。
法條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