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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立法院立法委員選舉罷免法施行條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內政部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3 條
投票管理員於接收選舉票時,應會同投票監察員,查明數目,嚴密封存,
非屆投票日期當眾驗明封識後,不得啟封。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