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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行政法人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 綜合規劃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3 條
行政法人成立年度之政府核撥經費,得由原機關(構)或其上級機關在原預算範圍內調整因應,不受預算法第六十二條及第六十三條規定之限制。
法條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