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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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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事務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23 條
晚會及同樂會之接待事項,除參照第三百零九條規定辦理外,應準備事項
如左:
一、會前印送請柬或通知,並附送入場券及節目單。
二、指定會場接待人員。
三、指定人員收券及引導。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