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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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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濫用藥物尿液檢驗作業準則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2 條
檢驗機構對於檢驗相關之物料及技術服務,應訂定符合檢驗品質需求之採購程序及驗收標準,並留存相關紀錄文件。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