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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事務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18 條
宴會之方式,應依其性質及規模,就左列各款酌定之。
一、固定式:有一定之席次,分早餐、午宴、晚宴。
二、流動式:無一定之席次,分茶會、酒會及自助餐。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