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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技能競賽實施及獎勵辦法
EN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1 條
最近十年獲得全國身心障礙者技能競賽前三名之選手,並未曾代表我國參
加同職類國際展能節職業技能競賽者,均可報名參加國際展能節職業技能
競賽國手選拔賽。但非本屆之參賽選手,其選拔成績不列入本屆競賽名次
。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