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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農民健康保險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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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農民輔導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1 條
被保險人因傷病而致身心障礙,經領取身心障礙給付後,不得以同一傷病,申請住院診療。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