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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行政訴訟法
EN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行懲及智財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01 條
關於假處分之請求及原因,非有特別情事,不得命供擔保以代釋明。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