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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測量規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國防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00 條
航攝飛機之選擇須注意下列各條件:
一、機首視角闊便於導航,機身寬闊舒適便於攝影,且機上工作人員彼此
聯絡方便者。
二、航行高度合於攝影之要求,航行速度不致影響底片之清晰度者,底片
所謂之清晰度係指許可之像點模糊,視航攝相機及立體測圖儀之性能
而定,以○.○二至○.○五公厘為原則。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