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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7/18 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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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鼓勵公民營機構興建營運垃圾焚化廠作業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環境部 > 環境管理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0 條
因法令修訂或相關證照或許可主管機關之要求,不可歸責於興建營運公司之事由,以致遭受損失或需增改垃圾焚化廠設備時,主辦機關應予適當補償。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