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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大眾捷運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捷運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0 條
大眾捷運系統設施之操作及修護,應由依法經技能檢定合格之技術人員擔任之。
法條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