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11/24 10:36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大陸地區臺商學校設立及輔導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國際及兩岸事務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0 條
大陸地區臺商學校應於每學期開學後二個月內,造具各年級註冊學生人數統計表、學生及教職員名冊,報本部備查。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