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11/26 08:48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軍編制內軍用車輛管理及處罰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交通通信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0 條
軍車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二條第一項規定情形之一者,除涉及刑事責任依法辦理外,其車屬主官(管)及車輛管理人員記過一次至二次。
法條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