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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
法規類別:
立法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4 條
立法院各委員會置召集委員二人,由各委員會委員於每會期互選產生;其選舉辦法另定之。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