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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7/01 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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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編製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主計處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營業預算之編製,應依照企業化經營原則,提昇經營績效,除獨占性或依
政策設置者以追求合理盈餘為目標外,凡具有市場競爭性之事業應以追求
最高盈餘為目標。
非營業預算之編製,應以追求最高效益及達成基金設置目的為原則。作業
基金應本自給自足之精神,設法擴展自償性資金來源,完整回收營運成本
,減少對國庫之依賴。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