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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專業獎章頒給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國家發展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頒給研考專業獎章 (以下簡稱本獎章) :
一、對研考制度之推動、研考業務之策劃與執行及研考法規之研修,具有
特殊貢獻者。
二、對有關研考之學術理論及實務,潛心研究並提出重大革新方案,經審
定或採行確有具體價值或成效者。
三、主持重要研考工作或執行重要政策,成效顯著者。
四、參與或舉辦國際會議,對我國研考制度之宣揚及國際地位之提昇,有
重大貢獻者。
五、其他對研考工作有重要貢獻,足資表揚者。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