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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人事管理條例
法規類別:
考試 > 銓敘部 > 人事管理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總統府所屬各機關;各部、會、處、局、署所屬各機關;各省(市)政府廳處、局;各縣(市)政府;各鄉(鎮、市、區)公所等,設人事室或置人事管理員。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