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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公務人員撫卹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銓敘部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公務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與遺族撫卹金:
一、病故或意外死亡。
二、因公死亡。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