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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組織法
EN
法規類別:
考試 >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 組織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本會置主任委員一人,特任;副主任委員二人,其中一人職務比照簡任第十四職等,另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四職等。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