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11/23 23:38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鋼鐵業燒結工場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環境部 > 大氣環境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本標準適用對象為鋼鐵業中藉由高溫將鐵礦砂、焦炭與其他礦石混合燒結成塊之燒結工場。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